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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高速鐵路臺南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武東段279、280地號)開發經營案 第2次招商
- 發佈日期:
- 最後更新日:
- 資料來源: TOSIA 台灣光電暨化合物半導體產業協會
- 瀏覽人次: 170
- 活動日期: 2025-01-02
- 相關連結: https://www.rb.gov.tw/news.php?lmenuid=11&smenuid=0&tmenuid=0&infoid=4639#gsc.tab=0
各位會員代表與窗口好,
轉發交通部鐵道局招商公告資訊,
公告事項:
一、基地範圍:位於高鐵臺南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範圍包含臺南市歸仁區武東段279、280地號,面積合計為98,884.91平方公尺。
二、開發經營規範:
(一)本案應依本基地所在之現行都市計畫及相關規定辦理興建及經營業務。若於本申請須知公告後,上開都市計畫有修正時,應依最新修正內容辦理。
(二)開發經營期限:
-
- 本案應於開發經營契約簽訂日起(含契約簽訂日在內)6年內,完成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30,000平方公尺,並取得其使用執照。
- 配合推動智慧科技大南方產業生態系推動方案及科學城整體發展之政策需求,本案得設置研發中心,若申請人以設置研發中心為本案開發經營項目時,申請人應依其自行提出之興建時程完成研發中心,其建築總樓地板面積應達50,000平方公尺,並取得其使用執照。引進研發中心之產業類別,包含但不限於數位科技、資訊安全、資通訊物聯網、半導體(含化合物半導體)、淨零科技、節能科技、數位金融、數位轉型顧問服務、AI等相關產業。
- 開發經營期限自簽訂開發經營契約日(含契約簽訂日在內)開始起算50年,並得於符合開發經營契約第5.17條優先續約之約定下續約1次,續約期間最長以20年為上限。
三、申請人資格:
(一)申請人應為依法設立登記之國內公司或依外國法律設立並存續之外國公司,得以單一公司或企業聯盟(成員含代表公司在內至多不得超過3家)申請,且須符合本案申請作業相關規定。。
(二) 單一公司申請人實收資本額總額應至少在新臺幣5億元(含)以上。企業聯盟申請人之授權代表公司實收資本額總額應在新臺幣3億(含)以上,各組成員實收資本額總和不低於新臺幣5億元(含)。
四、申請保證金:新臺幣1,500萬元整。
五、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億6,000萬元整。
六、土地租金及權利金:依本案開發經營契約及設定地上權契約規定計收。
七、申請方式及期限:所有申請文件之提出應於民國114年1月2日下午5時前寄達「新北市政府郵局43號信箱」(已寄達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親送或其他方式送達主辦機關恕不受理。
八、其他: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之招商文件。請於公告期間逕自本局網站(https://www.rb.gov.tw/最新消息)下載。
九、主辦機關及聯絡人:交通部鐵道局/產管開發組/陳小姐/電話:(02)8072-3333分機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