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專業術語 全部分類 基本術語 材料、磊晶片、晶粒 LED封裝體 LED模組,控制模組 LED燈 LED燈具 照明系統 應用 性能及評價要求 關鍵字 搜尋 LED專業術語說明下載(PDF) 設備 類別:T | 編碼:01-07-3800 設備: 泛指獨立運作,具有實體之物件,可接受指令以執行各種功能。[CNS15652-1, 3.6] 设备: equipment: 裝置 類別:D | 編碼:01-07-3900 裝置: 装置: 提供特定功能的设备或设备的组合。注1:具有超过一个功能的装置通常叫做多功能装置。 apparatus: 照明裝置 類別:D | 編碼:01-07-4000 照明裝置: 照明装置: 提供照明功能的设备或设备的组合。 lighting apparatus: 模組 類別:T | 編碼:01-07-4100 模組: 泛指具有特定功能之硬體設備及/或軟體程式。與上述所稱之「設備」不同,「模組」雖具有特定功能,但無法獨立運作,須配合其他軟、硬體元件方可運作。[CNS15652-1, 3.7] 模组: module: 通訊模組 類別:T | 編碼:01-07-4200 通訊模組: 泛指具有模組化設計,可藉由無線射頻訊號、光訊號或電氣訊號等傳輸介質進行網路連接,並藉此傳輸資料至網路連接另一端之軟硬體整合元件。本標準所定義之通訊模組,包含實際介接上述物理傳輸介質之硬體設備,以及用於控制該硬體設備與實作傳輸協定之軟體控制程式,前者於本標準中稱為「驅動介面」(driver interface)。 [CNS15652-1, 3.12] 通讯模组: communication module: 功能模組 類別:T | 編碼:01-07-4300 功能模組: 泛指受控裝置(如照明單元或感測器)中,實際控制硬體組件之程式邏輯。不同控制動作均依其功能種類分類,相同或類似之功能歸類為單一種類,並給予一功能模組識別碼,作為封包解析之識別依據。每一受控裝置至少具有一種或多種功能模組,亦可同時擁有多個相同種類之功能模組。[CNS15652-3, 3.18] 功能模组: function module: 通訊介面 類別:T | 編碼:01-07-4400 通訊介面: 係指隸屬2個不同功能領域之硬體設備或軟體程式間傳輸數據之方法。本標準所定義之通訊介面為純邏輯之「方法」, 於實作時可涵蓋遠端網路通訊、本地端控制訊號及軟體模組間函式呼叫。除另有規定外,通訊介面於本標準中泛指不特定之實作方式。[CNS15652-1, 3.11] 通讯介面: communication interface: 通訊協定 類別:B | 編碼:01-07-4500 通訊協定: 泛指在傳輸網路中,通訊發送端與接收端利用預先約定好的方法,藉此傳輸資料。所謂「約定好的方法」包含傳輸資料的位元順序、資料結構、傳輸方式與執行順序等。 协议: 互联多个系统部件的系统中的的数据传输规则 注1:协议可定义与通讯媒介建立连接的条件、访问媒介的规则、错误防护步骤、数据交换的功能手段和程序手段、传输机制、通讯控制、数据再现和应用数据交换。 协议定义,例如: 系统部件间传输的数据单元; 数据单元的含义(语义); 数据单元的格式(语法)和; 数据交换的逻辑时间序列 注2:系统所使用的协议可以按照例如OSI/ISO 7层参考模型的方式来组织。 注3:改写IEV 351-56-14。 protocol: set of rules for data transmission in a system interlinking several participants[IEC60050 351-56-14] 閘道器監控程式 類別:T | 編碼:01-07-4600 閘道器監控程式: 於照明監控閘道器平台上運作之程式單元。該監控程式負責接收及執行由照明監控伺服器所發出之指令,並將執行結果回傳至照明監控伺服器。[CNS15652-3, 3.2]、[CNS15652-5, 3.2] 闸道器监控程式: gateway monitoring program: 服務終端 類別:T | 編碼:01-07-4700 服務終端: 於受控裝置中,每一個功能模組皆給予一特定之序號,由0開始遞增。於本標準中,該序號稱為服務終端序號 II。此一序號與功能模組識別碼無直接關聯;當受控裝置擁有多個相同種類之功能模組時,可作為識別。[CNS15652-1, 3.19] 服务终端: service endpoint: 第一頁上一頁56789101112131415下一頁最末頁10 / 16 頁 共 158 筆資料